在签订赡养协议之后的将近三年里,老赵和妻子分居,井水不犯河水;女儿女婿每月主动给钱,老赵也不再上门讨要——这个家庭的矛盾得以休眠。然而最近,老赵突然提出要离婚,导致矛盾再次爆发。
上个月,老赵向法院起诉离婚,打破了家庭的平静。按照老赵的说法,他如今没有外遇,并非出轨,离婚纯粹是因为夫妻感情破裂,没有修复的可能性,他不想一直分居下去。然而女儿女婿则怀疑,老赵之所以突然提出离婚,很可能是有了新的感情。女儿女婿表示,他们要养育三个孩子,赡养彼此的其他老人,不愿意继续每月支付五千多元钱,供老赵与其他女人生活。于是,从上个月开始,女儿女婿停止支付赡养费。
离婚诉讼尚未出结果,父女之间的赡养纠纷又接踵而至。对此,630法律服务团的田小江律师从法律角度作出了分析。
田律师表示,老赵有提出离婚的自由,女儿无权干涉;女儿对老赵的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,不能以老赵是否离婚作为前提条件。因此田律师认为,当初父女之间签订的这份赡养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。而眼下,老赵表示,由于拿不到赡养费,导致自己的生活捉襟见肘。
女儿打算每月支付一千元生活费,女婿则表示今后不再额外支付两千元补贴。对此,老赵认为金额太少,无法接受。而对于赡养费的具体标准,田律师也作出了分析。